我眼中的年味
一、组织单位
四、参赛要求
1.参赛者无地域限制,但作品拍摄以岚皋年味为取材范围,能够展现岚皋的年味特色、传统文化、地方民俗、特色美食、风土人情等元素。与岚皋元素无关的作品不参与评选。
2.参赛作品的视频分辨率不低于1080*720(竖屏或者横屏),时长在15秒至180秒,画面清晰连贯,声音清楚,内容完整,健康向上,生动易懂。拒绝低俗庸俗媚俗和反动暴力内容,不得含有种族歧视和宗教歧视,不得污蔑民族传统文化,不得侵犯他人隐私权等。
3.参赛作品必须为原创,版权由参赛者全权负责,主办方拥有参赛作品的完全使用权,且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因抄袭、篡改、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带来的一切后果,由作者自负。
4.不允许第三方刷票行为,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参评资格。
方式一:打开抖音APP,点击屏幕下方的“+”上传参赛作品,再添加话题“#我眼中的年味”并@“岚皋文图”抖音账号。
方式二:打开抖音APP,搜索话题“我眼中的年味”进入大赛页面,点击屏幕下方的“立即参与”,参赛作品上传成功后,在发布时@“岚皋文图”抖音账号。
(一)宣传发动阶段(2021年2月)
1.通过岚皋旅游、岚皋县文化图书馆、岚皋群文、岚皋文图抖音、微信、微博、网站等官方平台刊播《大赛启事》。
2.请各镇各部门广泛宣传发动干部、群众积极参与。
(二)创作传播阶段(2021年2月-3月)
1.组织发动部分重点抖音作者围绕大赛主题积极创作作品,在抖音上传播。
2.组织岚皋县网络平台联盟成员以及本土短视频爱好者积极参赛,发掘创作灵感,创作一批主题鲜明的参赛作品。
(三)作品评选阶段(2021年3月12日)
2021年3月12日上午9:00整,主办方组织相关人员对参赛作品进行评审。
(四)颁奖推广阶段(2021年3月至长期)
所有奖项在“岚皋旅游”“岚皋文图”抖音号、“岚皋县文化图书馆”“岚皋群文”微信公众号上公布获奖名单,并以抖音私信的形式通知获奖者,届时现场颁奖。
联系人:喻强玺
电 话:13084806555
文章转载自微信公众号岚皋微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