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抖音起诉腾讯涉嫌垄断,如何认定是否构成垄断?

2021-02-04 12:53:53 暂无评论 抖音培训

律师:常亮
编辑:左岸
排版:小荆


导语

抖音作为近两年大热的短视频软件,具有用户多、流量大等特点,但是细心的人会发现,如果要无法将抖音中的内容分享至微信、QQ。近日,抖音方也针对这一情况作出了反馈,直接一举将微信、QQ所属的腾讯公司起诉到法院,认为腾讯方涉嫌垄断。



基本案情】

近日,抖音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正式提交诉状,起诉腾讯涉嫌垄断。抖音方面主张,腾讯通过微信和QQ限制用户分享来自抖音的内容,构成了《反垄断法》所禁止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排除、限制竞争的垄断行为”。抖音要求法院判令腾讯立即停止这一行为,刊登公开声明消除不良影响,并赔偿抖音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9000万元。



什么是垄断行为?


通俗的来说,垄断就是企业为了保证自身的优势,限制或排挤其他的企业进入市场、获取生产资料、获取劳动力等。从《反垄断法》的规定可得知,我国法律明确的垄断行为主要包括三种情况:

(1)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

(2)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3)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经营者集中。



(一)如何理解垄断协议?


垄断协议,是指经营者之间达成排除、限制竞争的协议、决定或者其他协同行为,一般分为横向垄断协议和纵向垄断协议。


横向垄断协议

横向垄断协议是指由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达成的协议,包括下列情形:

(1)固定或者变更商品价格;

(2)限制商品的生产数量或者销售数量;

(3)分割销售市场或者原材料采购市场;

(4)限制购买新技术、新设备或者限制开发新技术、新产品;

(5)联合抵制交易;

(6)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认定的其他垄断协议。


纵向垄断协议

纵向垄断协议是由经营者与交易相对人达成的协议,包括:

(一)固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价格;

(二)限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最低价格;

(三)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认定的其他垄断协议。


例外情形

但是需注意的是,如果经营者能够证明所达成的协议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垄断协议的禁止性规定:

(一)为改进技术、研究开发新产品的;

(二)为提高产品质量、降低成本、增进效率,统一产品规格、标准或者实行专业化分工的;

(三)为提高中小经营者经营效率,增强中小经营者竞争力的;

(四)为实现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救灾救助等社会公共利益的;

(五)因经济不景气,为缓解销售量严重下降或者生产明显过剩的;

(六)为保障对外贸易和对外经济合作中的正当利益的;

(七)法律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如何认定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抖音方认为腾讯通过旗下的微信和QQ限制用户分享来自抖音的内容,实际上是在利用自身的市场支配地位排除、限制竞争。那么想要认定腾讯有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就需要分二个层面考虑:

其一,腾讯是否具有市场支配地位。

其二,腾讯是否有实施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


市场支配地位

市场支配地位,是指经营者在相关市场内具有能够控制商品价格、数量或者其他交易条件,或者能够阻碍、影响其他经营者进入相关市场能力的市场地位。这里又引发了几个概念:


/第一,“相关市场”,是指经营者就一定的商品或者服务从事竞争的范围或者区域,主要包含了商品和地域两个要素。在判定一个经营者是否居于垄断地位或者市场支配地位,是否排除、限制了市场竞争,都必须以界定相关市场为前提。


/第二,“其他交易条件”,是指除商品价格、数量之外能够对市场交易产生实质影响的其他因素,包括商品品种、商品品质、付款条件、交付方式、售后服务、交易选择、技术约束等。


//第三,“能够阻碍、影响其他经营者进入相关市场”,一般包括排除其他经营者进入相关市场,或者延缓其他经营者在合理时间内进入相关市场,或者导致其他经营者虽能够进入该相关市场但进入成本大幅提高,无法与现有经营者开展有效竞争等情形。


根据《反垄断法》相关规定,在认定经营者具有市场支配地位,应当依据下列因素:

(一)该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以及相关市场的竞争状况;

(二)该经营者控制销售市场或者原材料采购市场的能力;

(三)该经营者的财力和技术条件;

(四)其他经营者对该经营者在交易上的依赖程度;

(五)其他经营者进入相关市场的难易程度;

(六)与认定该经营者市场支配地位有关的其他因素。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推定经营者具有市场支配地位:

第一,一个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达到二分之一的;

第二,两个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合计达到三分之二的;

第三,三个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合计达到四分之三的。


有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情形,其中有的经营者市场份额不足十分之一的,不应当推定该经营者具有市场支配地位。被推定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有证据证明不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不应当认定其具有市场支配地位。


但是抖音起诉腾讯这一案中,是属于互联网领域,所以在认定市场支配地位时,更多的要考虑互联网行业的竞争特点、经营模式、用户数量、网络效应、锁定效应、技术特性、市场创新、掌握和处理相关数据的能力及经营者在关联市场的市场力量等因素。


什么行为算是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呢?

根据《反垄断法》相关规定,禁止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从事下列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

(一)以不公平的高价销售商品或者以不公平的低价购买商品;

(二)没有正当理由,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

(三)没有正当理由,拒绝与交易相对人进行交易;

(四)没有正当理由,限定交易相对人只能与其进行交易或者只能与其指定的经营者进行交易;

(五)没有正当理由搭售商品,或者在交易时附加其他不合理的交易条件;

(六)没有正当理由,对条件相同的交易相对人在交易价格等交易条件上实行差别待遇;

(七)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认定的其他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


(三)经营者集中是什么意思?


经营者集中是指经营者通过合并、资产购买、股份购买、合同约定(联营、合营)、人事安排、技术控制等方式取得对其他经营者的控制权或者能够对其他经营者施加决定性影响的情形。实践中主要包括下列情形:

(1)经营者合并;

(2)经营者通过取得股权或者资产的方式取得对其他经营者的控制权;

(3)经营者通过合同等方式取得对其他经营者的控制权或者能够对其他经营者施加决定性影响。


经营者集中一般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主体的合同自由行为,经营者可以通过公平竞争、自愿联合,依法实施集中,扩大经营规模,提高市场的竞争能力。但由于经营者集中有可能导致排除和限制竞争,所以我国采取事前申报的强制申报制度。经营者集中达到国务院规定的申报标准的,经营者应当事先向国务院反垄断机构(指市场监管总局)申报,未申报的不得实施集中。



经营者实施垄断行为要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一)行政责任


经营者违反法律规定,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的,由反垄断执法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上一年度销售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尚未实施所达成的垄断协议的,可以处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经营者违反法律规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由反垄断执法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上一年度销售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经营者违反法律规定实施集中的,由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责令停止实施集中、限期处分股份或者资产、限期转让营业以及采取其他必要措施恢复到集中前的状态,可以处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民事责任


经营者实施垄断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可以提出侵权方停止侵权行为、消除影响、赔偿损失等请求。


不管这场“大战”结局如何,从互联网近年来的发展趋势来看,反垄断逐渐成为了打趋势。预防和制止垄断行为,才能更好地保护市场公平竞争,提高经济运行效率,维护消费者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经济健康发展。



文章转载自微信公众号律视微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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