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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站名著事件,bilibili以下哪项不受著作权法保护跳水动作?

2021-07-21 09:40:18 暂无评论 短视频综合

bilibili以下哪项不受著作权法保护跳水动作?

选择b。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条 本法不适用于:

(一)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

(二)时事新闻;

(三)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

扩展资料:

著作权包括下列人身权和财产权:

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

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

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

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

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的权利,计算机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

展览权,即公开陈列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表演权,即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权利;

放映权,即通过放映机、幻灯机等技术设备公开再现美术、摄影、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等的权利;

广播权,即以无线方式公开广播或者传播作品,以有线传播或者转播的方式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以及通过扩音器或者其他传送符号、声音、图像的类似工具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的权利;

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

摄制权,即以摄制电影或者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将作品固定在载体上的权利;

改编权,即改变作品,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利;

翻译权,即将作品从一种语言文字转换成另一种语言文字的权利;

汇编权,即将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通过选择或者编排,汇集成新作品的权利;

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参考资料来源:

参考资料来源:

B站的四大名著是褒义还是贬义?

B站的四大名著:《铳皇无尽的法芙纳》、《依丝卡》、《绝对双刃》、《圣剑使的禁咒咏唱》
都是轻改加套路的番,算是贬义吧。

求B站上“这不科学”的出处。最先是谁说的?什么契机火起来的 ?

这个我曾经查找过,也并无太确切的答案。
因为很多人都在说,也有很多人说过。
火起来比较靠谱的原因可能是12dora的视频,这货经常说这句话。

也有一个说法是:
源于一个恶搞的某河蟹类物品广告,详见《游泳教练教你打飞机》,B站视频号:AV199817
性质类似: 八星八箭,AIPC。

乔碧萝事件余温还在,这一次是被b站封禁,对于这一事件你有什么看法?

我对乔碧萝B站直播被封的看法是这样的。

1、乔碧萝的人品不好,出事之后不知道悔改,而是去找借口。

乔碧萝事件的始末,都是她自己一手造成的,她一直都是活在自己伪装的面具之下,她直播时从来不露脸,是为了掩盖她大妈的长相,至始至终她都是在骗网友。这种欺骗粉丝的行为是特别伤粉丝的心的,在她露出真面目之后,她一下子被推到了风口浪尖,对她的批评责骂铺天盖地,她在斗鱼的直播间也被封了。

我想任何一个主播遇到这样的事情,第一时间应该是出来道歉,承认自己的错误,虽然会失去很多粉丝,但至少会给人留下一个知错就改的印象。但是乔碧萝并没有悔改的意思,一直说这是炒作,是有人想陷害她,开始在网上发自己美颜后的照片。她的这种狡辩行为,并没有得到粉丝的原谅,只会让人更加厌恶,还留下了一个骗子的骂名。

2、想借机炒作,没想到算错了算盘。

乔碧萝事件发生之后,乔碧萝这个不算知名的网络主播,一下子火了起来,频频上微博热搜,给她带来了很多流量和关注。我觉得乔碧萝是想借这个事件来让自己好好火一把的,按照她的想法,自己在得到这么多关注后,会比之前更加有名。

结果事件的发展超出了她原来的预期,她的关注确实多了,但是都是负面的,她原来的直播间被封,换到B也站也不能逃过被封的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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