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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站鬼畜,B站的鬼畜到底该怎么理解?

2021-07-29 10:04:50 暂无评论 短视频综合

B站的鬼畜到底该怎么理解?

鬼畜其实就是将事物通过极其夸张的表现展现在观众的面前。

其表现形式就是将同一件事物重复,将不同事物组合,形成富有节奏感的搞笑。

看鬼畜视频当然是为了开心,放松。

但是广电总局最新的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网络视听节目传播秩序的通知》规定鬼畜是违法的。

扩展资料:

鬼畜就是通过对严肃正经话题进行解剖后通过重复,再创作等形式用以达到颠覆经典、解构传统、张扬个性、强化焦点、讽刺社会的一种艺术形式。

其来源为日本弹幕视频网站NICONICO动画,原本的名字为应为音MAD, 但在中国,由最早出现的音MAD《最终鬼畜妹フランドール・S》中的“鬼畜”略称而得名。 鬼畜为一种视频制作手法。代表特点为画面和声音重复率极高,且富有强烈的节奏感。

“鬼畜”一词的意义转换的过程,也是鬼畜视频变化与发展的过程。鬼畜视频来源于日本,但是一开始在中国的传播仅仅局限于A站、B站之类的弹幕类网站。

“鬼畜”的含义错误等同于音MAD;随着B站的发展,新兴的鬼畜调教和人力VOCALOID的出现对原来的音MAD造成了冲击,坚持传统的老会员和新来的会员矛盾愈演愈烈,最后B站设置新区容纳双方,“鬼畜”的含义再次发生改变,变成了“鬼畜=音MAD+鬼畜调教+人力VOCALOID”。自此开始,B站的发展以及社交媒体的兴起,最终形成了鬼畜文化这一亚文化类型。

2018年3月22日,国家广电总局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网络视听节目传播秩序的通知》,坚决禁止非法抓取、剪拼改编视听节目的行为。

参考链接:

Bilibili四大鬼畜大神分别是谁?

1、吃素的狮子

是BILIBILI知名UP主;摇铃社成员,以制作各种鬼畜而闻名,与伊丽莎白鼠,A路人,痒局长合称“四大欠王”。“四大欠王”简称“四欠”,狮子取的名字。“四大鬼畜大神”是网友叫的。

2、A路人

是哔哩哔哩(bilibili)鬼畜up主,也经常翻唱鬼畜作品,四大欠王成员之一。2012年开始在B站投稿视频,积累了人气。

3、伊丽莎白鼠

鬼畜区知名UP主,“四大欠王”组合成员之一。喜欢挖掘鬼畜素材,主修vegas,擅长rap以及人力vol,三次元世界是个医学生。

4、痒局长

B站知名UP主,以鬼畜视频闻名二次元,每次视频点击都能轻松超百万,同时也在B站开设直播,人气均值19万。

扩展资料

BILIBILI知名UP主介绍

1、LexBurner

bilibili动漫、游戏实况up主,截止2020-02-19-10:40,粉丝数已达到728.7万。播放数达到7.2亿,获赞数2374.8万。

2、动漫低手咸鱼

一般的UP主都是周更,勤奋点的则是一周双更,但是咸鱼和其他UP主都不同,他的视频居然是日更,

3、老番茄

哔哩哔哩游戏区UP主。出生于上海,籍贯内蒙古,毕业于复旦大学。2018年,老番茄荣获2018年bilibili百大up主。2019年,老番茄荣获哔哩哔哩弹幕视频网“2019哔哩哔哩百大up主”与“最高人气奖”。

bilibili的鬼畜视频,最常用的是哪几个软件啊

一般用 Vegas 和 Pr 剪辑
Ae进行后期特效(PV)

Au UTAU 麦乐迪 Fl studio (cubase)进行音频的处理
每个人都有自己不同的处理方法。鬼畜也分鬼畜调教MAD和人力VOCALOID三种每种的处理方式都是不一样的。

B站那些鬼畜视频这么恶搞别人算犯法吗

那首先得被鬼畜的人告他呀,但问题是那些人敢告吗?cxk的律师函提醒一下?那可真是被骂的翔都出来了
没人敢开这个头,要不然就是被骂,别人都没关系怎么就你搞特殊,不就是鬼畜一下吗就你娇贵,断个头而已,那么敏感干什么?然后迎来更加过分的鬼畜和谩骂………………………谁惹得起啊

B站的鬼畜侵犯版权了吗,我觉得没有

我不是法律专业,但我认为鬼畜确实涉嫌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以下为个人观点,不足之处欢迎批评指正。

鬼畜视频涉及到的侵权行为主要有: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和汇编权。

(一)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视频二次创作人对视频进行剪辑修改应当取得影视制片方的许可。
(二)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
(三)汇编权:即将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通过选择或者编排,汇集成新作品的权利。俗称剪辑、拼接。这种行为同样需要取得著作权人授权。

楼主楼主依据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和第二款的规定认为鬼畜视频属于二次创作,应受法律保护且不用取得许可,我不这么认为。
第二十二条 在下列情况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

第一: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鬼畜已经上传到网络平台,明显不是个人使用。

第二: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如果一部解说为了说明某种制作手法、表现形式,引用了某影视的一个片段,仅用于佐证解说人的一个观点,则适用于本条,但是目前有的电影解说通篇都是他人的视频配上自己的解说内容,不应当视为适当“引用”,甚至不能认为是引用。

著作权法第十二条规定: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其著作权由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也就是说,鬼畜作者拥有改变后的作品的著作权,但不得侵犯原作者的权利。

另外你还提到电影解说类的视频,这一类视频涉及到的侵权行为除了修改权和汇编权之外还应该改包括:改编权。至于是否涉及保护作品完整权,要看电影解说是否对原作品内容进行歪曲解读、篡改主题思想(怎么界定我也不知道)。

有些人选了老电影来避雷,可能考虑到著作权保护期限的问题,作者的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属于人身权,一经发表,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不受保护期的限制。其他权利属于财产权,有50年的限制。

著作权人是否追究,并不影响侵权行为的认定。

我也认为鬼畜视频挺好玩,但是如果确实认定某些作品侵犯著作权,我们不应该抵制吗?抵制侵权作品也是为了更好地保护原创作品。

金坷垃可能涉及的不是著作权的问题,是否侵权,侵犯什么权我也不清楚。国家版权局负责主管全国的著作权管理工作,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加挂牌子,现在统一由国家新闻出版署负责,贯彻实行著作权法,并起草行政法规,他们不管谁来管呢?行政机构依法打击侵权行为不是应该的吗?这并不意味着代替行使司法权,毕竟是否起诉侵权人由著作权人决定。

PS:有点啰嗦,请大家见谅。以上观点皆基于《著作权法》,如果查阅行政法规,可能会更详细。
————华佗无奈小虫何

b站鬼畜区的bgm通常有哪些

最终鬼畜妹

night of knights

天国与地狱

I'm so happy(我巨爽)

Red zone

aLIEz


ココロオドル

剩下的我不知道怎么复制名字QWQ,总之图片里的都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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