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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博犯法,微博犯罪有哪些

2021-06-21 12:05:36 暂无评论 微博运营

微博犯罪有哪些

从行为特征来看,主要是宣传、散布、煽动等;侵害的法益主要是公民个人隐私、名誉权;企业商业信誉、商业秘密;危害国家利益等情况。目前在犯罪学上的分类称之为“网络犯罪”,属于利用互联网技术实施的犯罪。常见犯罪:传播淫秽物品罪、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侮辱诽谤罪等等。

发表这样的微博犯罪吗

实事求是是政府部门的办事原则,只要不是造假和夸大表述,不涉及犯罪的事情。
若还是担心,可认真学习以下条例:

  第二条 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五百次以上的;
(二)造成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精神失常、自残、自杀等严重后果的;
(三)二年内曾因诽谤受过行政处罚,又诽谤他人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第三条 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
(一)引发群体性事件的;
(二)引发公共秩序混乱的;
(三)引发民族、宗教冲突的;
(四)诽谤多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五)损害国家形象,严重危害国家利益的;
(六)造成恶劣国际影响的;
(七)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情形。
第四条 一年内多次实施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行为未经处理,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转发次数累计计算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定罪处罚。
第五条 利用信息网络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破坏社会秩序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
编造虚假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虚假信息,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
第六条 以在信息网络上发布、删除等方式处理网络信息为由,威胁、要挟他人,索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实施上述行为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的规定,以敲诈勒索罪定罪处罚。

微博看到的东西能和别人说吗,犯法吗?

再微博看到的资讯亦或者视频内容 是可以和别人探讨洽谈的。这种行为是不犯法的。

把他做的错事发到微博犯法吗?

你好朋友,我觉得公开别人的措施的话,确实是能够涉及到他的隐私的,我觉得可以私底下跟他交流啊,这样公开对他来说是不公平的,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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